TheFishSite Latest News
2010年 7月 6日 星期二
Print This Page 福建九龙江乱电滥捕鱼现象应制止
目前,正是各种鱼类的产卵繁殖季节。然而,近段时间来,位于芗城、龙文、长泰两区一县交界处的九龙江北溪河段,乱电滥捕鱼现象猖獗,几乎从早到晚在江面上随处可见渔民捕鱼的身影。有的渔民利用电鱼船大力电捕各种鱼类,有的则干脆采用拉网式电捕,把大小鱼儿都电死。乱电滥捕鱼现象如此泛滥,一方面严重扼杀了水生动物,另一方面将会导致九龙江生态环境失去平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,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船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因此,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,严厉打击乱电滥捕行为,以维护九龙江的生态平衡。
来源:闽南日报






